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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女企业家商会财务管理制度(草)

发布时间:2020-07-23 17:11:37      点击次数:520

为了规范商会的财务管理,切实管好商会资产,用好商会经费,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运行,根据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制订本制度。 

本制度主要对商会经费的使用范围、使用原则、审批权限、有关费用支出的标准、费用支出报销的程序和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。


一、商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

1、办公费。包括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费、文印费、书报费、电话费、邮电费、网络托管费、办公场所租赁费、水电费、等。

2、会务费。包括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商会工作会议及商会召开的其他会议发生的费用。

3、宣传费。包括各种咨询费和商会宣传册、会刊、简报、广告等设计印刷费。

4、招待费。包括商会日常接待费、礼品费、外事活动费等。

5、人员经费。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、津贴、补助、福利开支;

6、市内交通费。

7、差旅费。包括车船费、机票、住宿费、路桥费、停车费、加油费、补助费等。

8、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。包括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、商会参与捐助和赞助活动发生的费用等。


二、商会经费使用原则

商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取之会员、用之会员的原则;严格管理,安全第一的原则;预算在先、开支在后的原则;厉行节约、合理使用的原则;公开透明,接受监督的原则。


三、商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

1.预算内经费审批。商会秘书处每年初要及时编制经费开支预算和拟定开支原则,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。经费开支预算确定后,由分管常务副会长和会长按照预算项目、经费开支数和开支原则进行审批。

2.预算外经费审批。5000元以下要经分管常务副会长同意、会长批准后开支;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开支项目非特急或特殊情况(特急、特殊情况,由会长和分管常务副会长临时安排事后报常务会长办公会审查)应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;10000万以上应提交会长办公会研究批准。


四、有关费用支出的标准

1、会员生病住院一般探视费用掌握在    元之内,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掌握在    元之内;

2、商会安排参加有关人员丧事的费用支出掌握在500元之内;

3、参加异地商会的贺礼费支出掌握在    元左右;

4、会员出差原则上乘普通火车硬座或硬卧。特殊情况需经商会批准,方可乘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经济舱。住宿标准限300元以下;

5、会员个人车辆因公长途出差发生的停车费、路桥费、加油费等实报实销。


五、费用支出报销的程序和要求

1、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凭合法的原始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,注明支出事由、项目、单据及附件张数、报销金额,由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分管常务副会长和会长审批。

2、对记载欠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要求更正、补充。对手续不全,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费用支出,一律不予报销。    

3、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报销,不得跨月份报销。

4、为了保证商会资金的安全,周转备用金安排最多不超过1万元,周转现金不超过1000元,由商会财务人员负责管理。

5、商会的财务收支状况,要由财务人员按月、季编制财务报表,经分管常务副会长审核后报送会长。半年财务报表要报理事会和监事会,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。

6、财务管理处要定期分析商会财务运行情况,考核资金使用效果,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有关整改建议。

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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